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联系电话:15962616925
律师信息
沈伟伟-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沈伟伟律师

  • 律所:

    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962616925

  • 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庆丰西路639号智谷创意产业园507-508室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东能否是个人?

添加时间:2017年5月19日 来源: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lgwmqls.cn/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股东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国法人企业,不能是中国自然人。外方股东可以是境外公司法人,也可以是外国自然人。
  此外,依据《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国个人可以与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
  但是,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上海浦东新区注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可以是个人。目前,该项政策只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联系电话:15962616925

Copyright 2018-2024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