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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lgwmqls.cn/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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