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联系电话:15962616925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工商注册
公司变更
投资融资
有限责任
联系方式
律师信息
沈伟伟律师
律所:
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
电话:
15962616925
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庆丰西路639号智谷创意产业园507-508室
网站介绍
关于我们
法律服务
法律文集
联系方式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公司债券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
添加时间:2018年4月28日
来源: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lgwmqls.cn/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文章来源: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沈伟伟
[江苏]
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96261692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lgwmqls.cn/art/view.asp?id=912557541379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8-2024
苏州昆山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