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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散的程序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9日 来源: 上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flgwmqls.cn/
  1、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须以重度特别决议进行。
  2、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在解散开始后一定期限内,董事和监事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解散登记。
  一经政府主管机关核准解散登记,解散即告正式生效。
  如果董事、监事不在解散后一定期限内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解散登记,政府主管机关可以依职权或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撤销公司的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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